土地使用权摊销期限的最新规定
如何摊销土地使用权
如何摊销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使用权如何摊销?
一般按照房产证上的年限摊销。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摊销应区别情况处理: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自用的,应将出让金等相关税费计入无形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和折旧一样,无形资产摊销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法。从金额上看,一般情况下,摊销费用远小于折旧费用,也就是说,大多数公司的固定资产远大于无形资产,所以摊销和折旧一般不加区分地一起披露。
二、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概念?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具备法定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或者协议,对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限制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划拨、转让、租赁和入股。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完出让手续、补缴或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方可转让、出租或抵押。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的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地使用权是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合同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由土地使用者提出申请,然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含义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不得转让。
划拨土地,这种方式的土地没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转让、出租。出让时,需要报政府批准后,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但土地使用者因搬迁、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以依法转让。因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以依法转让。
以上是关于土地使用权如何摊销的相关说明。需要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需要与承包该土地的相关机构签订相关合同,才能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然后农民可以在该土地上集体劳动,相应的收益归农民自己。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允许扣除按直线法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作为无形资产的投资方或受让方,相关法律或合同对使用寿命有规定的,可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寿命分期摊销。约定年限超过10年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40年,按40年摊销。
因此,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允许扣除按直线法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而且单位土地摊销时,可以按照税法规定10年摊销,也可以按照土地使用权规定年限(土地证上的年限)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规定:
第六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
第六十七条采用直线法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允许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作为无形资产的投资方或受让方,相关法律或合同对使用寿命有规定的,可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寿命分期摊销。
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允许扣除购买商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