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高层次人才D类待遇
一是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1.每年资助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内外技术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效果,补贴不低于培训费用的60%。鼓励企业开展内部培训,积极创造条件让高层次人才参加短期培训、专题讲座、参观考察、远程教育、深造等。
2.高层次人才一年内可向用人单位申请1培训津贴。学术津贴:根据场馆的不同,执行相应的标准。场地在亚洲以外的,津贴为654.38+0万元;场地在亚洲(不含中国)的,津贴5000元;在国内(含港、澳、台)举办的,津贴为3000元。深造津贴:根据深造地点不同执行相应标准,深造津贴为654.38+0万元;在国内(含港澳台),津贴为5000元。
第二,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
1.支持人才团队引进,广泛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猎头机构合作,引进具有高端R&D、产品试制、产业化运营能力和整体先进技术、管理、营销水平的一体化高层次人才团队。经相关部门确认,最高可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654.38+0万元。
2 .认真落实“四个尊重”和“四个不唯一”政策,鼓励专利、发明、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探索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制度,创新绩效评价和人才评价机制。支持各类高层次人才申报科技项目和参与人才项目遴选。
第三,高层次人才的落户
1.结合两江新区2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建设,在优先保障各类创业人才住房需求的同时,建设1万平方米高层次人才“专家公寓”。高层次人才可享受高达200平米的“专家公寓”。
2.对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可给予每人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法律依据
《* * *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条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开发中心负责实施,常年受理,每月认定。需要预识别的及时识别。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