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间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两种情况,即: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2.纳税人应当在次年3月31日前结清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缴纳,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发给纳税人识别号。个人所得税的数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个人所得税是居民就个人收入向国家缴纳的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日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既无住所又无居所,或者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日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的个人所得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收入。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设计、装饰、安装、绘图、化验、检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塑、影视、录音录像、表演、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等。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以图书、报纸、期刊形式发表其作品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商标、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以及其他特许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