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人才绿卡B卡申请条件
人才绿卡(B卡)服务于市外及境外用人单位介绍来石家庄工作或创业的下列人才:
(一)列入河北省“名校计划”的优秀毕业生;
(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博士生、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全日制学士毕业生;
(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国(境)外事业单位招聘(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排名前500名的优秀毕业生;
(四)与我市产业紧密结合、被评定为全国高校A类学科(根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最新结果适时调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五)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招(引)用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为前三名,二等奖为前二名,三等奖为第一名)或拥有三项以上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可在石家庄转化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六)企业引进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岗位的高级技师,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聘的正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七)企业引进的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管理人才和来石前在中国500强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来石后在规模以上企业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八)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服务对象中一至四类人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五至八类人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