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音乐创作者不允许别人唱自己的歌。对此你怎么看?你觉得谁对谁错?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盛行,很多音乐软件都把自己没有版权的音乐下架了。虽然很多用户抱怨,但这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进步。再者,我们可以发现一些音乐创作者不允许别人唱自己的歌。关于这件事有许多观点。
其实这样的事情是可以理解的。
其实我们接触过听众这种东西。几年前,有一群农民工,名字叫“旭日阳刚”。两位歌手因演唱汪峰的《春天里》而被观众熟知,而通过这首歌的演唱,该团甚至出现在包括春晚在内的多个节目中,从而获得知名度和收益。但春晚后,汪峰禁止该团演唱他们的作品,汪峰因此受到批评。
很多知名或不知名的年轻歌手都是靠唱一些知名的原创歌曲来挣钱的。但是这样的事情难道不是对原唱的伤害吗?原创歌手努力写歌,认真创作。难道他们自己的脑力劳动和知识产权不应该得到尊重吗?
事实上,这件事的焦点在于,非原创歌手利用原创歌手的作品获得知名度和经济利益,却没有与原创歌手签订版权合同,也没有支付版税。
所以这样的事情其实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在充分尊重原创歌手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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