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税收项目有哪些?
在联邦制国家,房产税在州税中占比很小,在地方税中占比很大。但很多国家把遗产税和赠与税列为中央税,如美国、日本、英国、韩国、印度,但也有国家把它们列为地方税,如德国把遗产税列为州税。
(2)所得税类别:
(1)个人所得税,一般国家的地方税中没有个人所得税或者与中央相比微不足道。
但也有一些国税把个人所得税放在了地税的重要位置。比如美国两个地方政府都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占州政府税收的28%(1992),占州以下地方政府税收的5%(1992)。
德国把个人所得税定为* * *税。居民税是日本两级地方政府税中的主体税种之一,居民税也是韩国市县税中的主体税种之一。
②对于地方公司(企业)所得税:只有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在国家层面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更多的公司在地方政府层面征收企业所得税,如美国、日本、印度、德国等。
除了企业所得税,一些国家的地方政府还征收其他与企业收入有关的税,如法国的职业所得税,以及在中国从事工商业的个人或法人组织的利润。
(3)商品税:大多数国家对重要商品税进行分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销售税等。)作为中央税,如印度、法国和英国,或者作为* * *税,如德国。而有些国家将其列为地方税,比如美国的销售税,印度的营业税。
有时单个环节征收的商品税往往划归地方政府,主要的消费税划归中央政府。将一些不重要的特别消费税划归地方政府,也是日本、韩国、德国等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
(4)资源税:主要是土地税和资源税。例如,美国、日本、德国、韩国和印度的地方政府都征收过土地税。这类税种的开征一方面为地方政府提供了财源,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当地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5)其他税种:国外地方税中有很多小税种,包括特殊目的税、行为税等各具特色的零星税种。比如法国、印度、德国地方政府征收的娱乐税,法国、印度征收的广告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