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的类型

公告是指政府和组织对重大事件的正式宣布或公开宣布。2012年4月16日国务院发布,2012年7月1日实施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将公告的使用描述为“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或者法定事项”。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宣布国内外重要事项,宣布根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二是向国内外公布法定事项,公布根据法律规定向国内外通报的相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

基本物种

重要事项的公告

凡是用于宣布有关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人事、外交等方面需要向全民告知的重要事项的公告,都属于这类公告。常见的有国家重要领导职务变动、领导人出访或其他重大活动、重要科技成果公布、重要军事行动等。比如中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中国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公告,新华社受权宣布中国将向太平洋发射运载火箭试验的公告,都是这样的公告。

法定事项的公告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些重要事项和重大环节必须以公告的方式向全民公布。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进行核实,并予以公告。”

专业公告

一类公告是专业性的或针对特定对象发布的,如经济招标公告、根据专利法申请专利的公告;根据国家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本人或代理人时,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间接送达,公告是向特定对象发出的。这些不是行政机关的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