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专利可以多次使用吗?
例如:
公司拥有1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软件作品,于2016年顺利通过高级别认证。后来A公司的子公司也想高水平,所以这1发明专利可以变更给申请人,继续用于子公司的高水平认证和知识产权评估。其他5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软件作品不能用于高级别认证。
如果A公司在2016年通过了高认证,那么该公司在2019年参加再认证时,只有这1项发明专利属于I类,可以继续用于知识产权评估,其他的都不能。
同时也要注意,当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利人时,在申请高等级、高等级资格期间,只能由一个权利人使用。
例如,企业A和企业B都是某项国家发明专利的拥有者,企业A在2018年被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那么企业B在2019年申报高时不能使用这项发明申请认定。
那么,一类知识产权和二类知识产权有什么区别呢?
一种知识产权
1,发明专利
众所周知,申请发明专利是一件困难而漫长的事情。很多企业选择从总公司或其他渠道调拨获取。在高级别评审评分系统中,转让专利的得分必须小于独立申请的得分。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前可以进行综合分析,然后再考虑是否申请或转让授权。
2、植物新品种、国家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这些在高级别鉴定中并不常见,有这种资质的企业可以轻松而坚决地解决知识产权不足的问题。
二级知识产权
1,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审查期已延长7-14个月,无法授权申请。应用程序应至少提前1年启动。
2.设计专利
外观专利能否用于申报高质量认证一直存在争议。其实外观专利并不排除在优质认证认可的知识产权范围之外,可以用来申报,只是“含金量”需要考证。
3.软件版权
软件著作权在高级别认定中最为常见,因其申请门槛低、发证周期短而受到企业青睐。不过提醒一下,如果企业的产品与软件完全无关,就不要大惊小怪了。
高新技术企业可能无法通过认定。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标美这里就不说了。可以点击“201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附:2019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进行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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