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的专利问题。
有关汤姆逊专利文件、许可协议和费用的最新信息,请参考他们的网站。
1998年9月,FraunhoferInstitute致信几家MP3软件开发商,称“出版或销售编码器或解码器”需要授权。这封信声称,未经授权的产品“侵犯了弗劳恩霍夫和汤姆森的专利权。”要制造、销售或分发使用[MPEG Layer-3]标准或我们的专利的产品,您需要从我们这里获得这些专利的许可协议。"
这些专利问题大大减缓了未经授权的MP3软件的发展,并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以发展和欢迎其他替代品,如WMA和奥格Vorbis。微软是Windows开发系统的制造商,专门从MP3开始开发他们自己的Windows Media格式,以避免专利相关的授权问题。在这些关键专利到期之前,未经授权的编码器和播放器在承认软件专利的国家似乎是非法的。
尽管有这些专利限制,永恒的MP3格式继续发展;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似乎是以下因素带来的网络效应:
*熟悉这种格式,不知道有没有其他替代格式。
*事实上,这些替代格式并没有明显超过MP3的优势。
*大量MP3格式的音乐,
*大量不同的软件和硬件使用这种格式,
*没有DRM保护技术,使得MP3文件很容易通过网络修改、复制和再分发。
*大多数家庭用户不知道也不关心软件专利纠纷。通常这些纠纷与他们个人使用和选择MP3格式无关。
此外,专利持有者不愿意对开源解码器征收许可费,这也带来了许多免费MP3解码器的发展。此外,尽管他们试图阻止编码器的二进制代码被发布,但汤姆森已经宣布,使用免费MP3编码器的个人用户将不必支付费用。虽然专利费是很多公司在计划使用MP3格式时需要考虑的问题,但是对用户没有影响,带来了这种格式的流行效应。
Sisvel S.p.A及其美国子公司Audio MPEG,Inc .之前曾起诉汤姆逊侵犯MP3技术专利,但这些纠纷最终在2005年6月结束,当时Sisvel授权汤姆逊MP3,摩托罗拉也与Audio MPEG签署了MP3授权协议。由于Thomson和Sisvel都拥有独立的专利,他们声称这些专利对于编解码器是必要的,因此MP3专利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
弗劳恩霍夫的专利于2010年4月到期,MP3算法不受专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