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两会提出涉煤提案,相关部门是这样回复的。

2021人大开幕倒计时开始。

我们一起来复习一下,

去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提出了关于煤炭的提案,

相关部门是怎么回复的!

01 NPC代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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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的回复

摘自《关于支持煤炭企业加快智能开采的建议》

2020年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应急司、国家煤矿安监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智能煤矿建设要点。在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上,对积极推广应用井下智能装备、机器人换岗和促进煤矿采掘减人增效的煤矿给予重点支持。在规划和年度计划中优先考虑新建智能煤矿。将煤矿相关智能化改造纳入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范围,探索研究将相关投入纳入安全费用支出范围。研究相关产业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智能煤矿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发起设立相关市场化基金,形成支持煤矿智能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财政部出台普惠性相关优惠政策,如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8起,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在税前实际扣除的基础上,允许企业的R&D费用按照75%税前扣除;企业为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购置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当年应纳税额中抵扣;重点行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2018起,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器具,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

这些优惠政策是符合条件的煤炭企业才能享受的。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研究相关支持政策,支持和鼓励煤炭企业加快智能开采。& gt& gt单击查看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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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的回复

摘自《关于大力支持现代化大型露天矿山建设的建议》

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编制煤炭工业发展“十五”规划,计划开展优化煤炭生产开发布局、建设煤炭中转中心、推进煤炭工业智能化发展、加快矿区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在推进上述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规划的指导下,引导和支持露天煤矿有序建设,为保障能源供应发挥积极作用。

“十三五”以来,国家共批准露天煤矿项目21个,建设规模1.1.8亿吨,占同期批准煤矿总规模的24%。下一步,对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和矿区总体规划要求、实施产能置换政策的露天煤矿建设项目,将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审批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建设生产。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指导和协调,推动智能化技术在露天煤矿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露天煤矿生产效率。& gt& gt单击查看详细信息。

国家能源局的回复

《关于进一步推进5G+智慧矿山建设的建议》节选

将5G技术与煤炭行业发展相融合,是煤矿智能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煤炭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将煤矿智能化发展作为“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煤炭行业的融合发展是煤矿智能化建设的主要方向。在研究编制煤炭“十五”计划的过程中,国家能源局将有关内容纳入了国家和地方计划。同时,在编制“十四五”能源技术创新规划的研究过程中,以智慧能源技术为重点,拟将井下5G无线通信平台、智慧矿井工业互联网平台、矿井物联网等技术列为“十四五”期间煤矿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入推进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进程,鼓励和引导5G+智能煤矿建设,推进5G地下煤矿全覆盖,支持煤炭企业加快智能化转型发展。& gt& gt单击查看详细信息。

国家能源局的回复

摘自《关于支持新疆煤炭开发建设的建议》

哈密市煤炭资源丰富,约占全疆的25%,是“疆煤运”、“疆电运”的重要支撑。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哈密市煤炭资源开发,加快审批工作,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根据全国煤炭工业“十三五”规划和新疆煤矿生产建设现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了新疆煤炭生产“十三五”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新疆规划建设煤矿项目名单。其中,三塘湖矿区拟建设两个煤矿项目,建设规模为620万吨/年,分别为石头煤一号露天煤矿一期工程和八坤鑫源煤矿一期工程,目前已获批。

一批先进煤矿建成投产,新疆成为全国第四大产煤省,煤炭及下游转化产品全面参与全国能源供需平衡,为下阶段新疆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十四五”期间,新疆煤矿项目产能置换和项目建设按照国家统一政策标准执行,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不再单列具体煤矿建设项目。& gt& gt单击查看详细信息。

国家能源局的回复

摘自《关于加快废弃矿山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

在编制煤炭工业发展“十五”规划过程中,组织开展了煤矿关闭退出方案和长效机制研究。下一步,将从煤炭立法、规划等方面,着力加强废弃矿井资源开发利用的顶层设计和综合配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废弃矿山能源资源开发利用。& gt& gt单击查看详细信息。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批复

摘自《关于加快煤炭企业井下机器人开发应用的建议》

将深入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召开煤矿智能建设现场推进会,交流推广煤矿智能建设先进经验,推动煤矿智能装备和机器人更广泛应用;

二是国家能源局将研究制定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分解细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与智能化建设相关的任务,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的短、中、长期目标任务;

三是推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将煤矿智能装备和机器人研发应用列入国家发展“十五”计划和《机器人产业国家发展规划(2021-2025)》重点项目;

四是加强与工信部的沟通合作,搭建产需对接平台,推动企业与用户联合攻关,加强典型产品示范推广,支持相关企业在煤矿机器人技术突破后按程序申请纳入首台(套)保险补充政策支持范围,鼓励机器人企业用好人工智能重点任务“揭单”渠道。& gt& gt单击查看详细信息。

CPPCC成员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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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的回复

《关于推动露天煤矿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节选

论推进露天煤矿智能化和欠人性化建设:

智能煤矿是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技术支撑,对于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相关制度政策,大力支持和推动煤矿智能化发展。

一是2020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1,建成多种类型、多种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露天煤矿基本实现无人值守和固定岗位远程监控;到2025年,露天煤矿将实现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运输。

二是国家发改委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将煤矿智能开采技术、煤矿机器人研发列入鼓励类项目。国家煤矿安监局公布煤矿机器人重点R&D目录(编号1,2019),将露天穿爆机器人、露天电铲智能遥控自动装载系统、露天卡车无人驾驶系统纳入煤矿机器人重点R&D目录。

三是工信部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活动,选择山西科达自动化公司矿山设备远程运维服务试点示范等项目,推动智能制造新模式在矿山设备领域的推广应用。

四是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保监会联合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支持三一集团公司岩石掘进机等项目,推动首台(套)智能矿用装备推广应用。

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大对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指导协调,推动智能化人性化技术在露天煤矿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安全水平和生产效率。& gt& gt单击查看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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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的回复

摘自《关于提高煤炭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通过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加强校企联合培养、积极开展继续教育等措施,有效提高了煤炭行业人才培养质量。

下一步,教育部等部门将根据煤炭行业发展对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指导各地不断优化相关专业布局。在“双万计划”和“双高计划”的带动下,不断加强相关专业内涵建设;总结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经验,并进一步推广到其他院校的相关专业;同时,发挥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的作用,鼓励职业院校广泛开展煤炭行业企业继续教育和职工技能培训,促进培训资源建设和培训模式改革,提升煤炭行业劳动力整体素质。& gt& gt单击查看详细信息。

国家能源局的回复

摘自《关于加强全国公里岩爆源头防治的建议》

国家高度重视煤矿特别是千米矿井的冲击地压灾害防治工作。2016年,国家有关部门修订《煤矿安全规程》,将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单列一章,条款增加到21;2065438+2008年5月,《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细则》发布,提高了冲击地压防治的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2018年6月山东龙龙煤矿“10.20”重大冲击地压事故发生后,为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煤矿冲击地压源头治理的重要指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应急管理部、煤矿安全监察局等部门,对事故矿井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煤矿企业意见,2019年4月,下发《关于加强煤矿冲击地压源头治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65 438+09]764号),从严格控制新建冲击地压矿井、分类处置现有冲击地压矿井、加快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加强冲击地压防治科技支撑和投入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提出冲击地压源头治理措施,不断督促

虽然煤矿冲击地压的源头控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冲击地压的防治是矿山工程领域的世界性难题,其致灾机理尚未得到充分研究。灾害威胁还会随着煤矿开采的深入而增加,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源头治理关键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千米以上重大灾害矿井安全“体检”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督查,严格控制煤矿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新增冲击地压矿井数量,积极推进国家级冲击地压防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基础理论研究和深部煤炭智能开采等技术创新。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推广应用“110”、“N00”无煤柱开采技术,不断提高矿井灾害防治和冲击地压的能力和水平。& gt& gt单击查看详细信息。

国家能源局的回复

摘自《关于加强煤矿区总体规划环评管理的建议》

在煤炭资源开发的总体布局上,国家能源局将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新能源安全战略,立足于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和能源转型,认真编制煤炭工业发展“十五”规划,坚持“抓大压小、优进劣出”的方针,继续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不断优化全国和产煤区煤炭资源开发布局,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同时,国家能源局和生态环境部将* * *结合矿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管理,有步骤、有序开发煤炭资源,坚决杜绝一哄而起、遍地开花,加大区域内小煤矿资源整合力度,确保我国煤炭开发稳定接续和可靠供应。& gt& gt单击查看详细信息。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批复

摘自《关于为煤矿安全监察一线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议案》

2019年9月,国家煤矿安监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为应急管理系统特种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要求各省级煤矿安监局依法为一线煤矿安全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截至9月2019,110,全国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已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煤矿安全监管一线执法人员肩负着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促进煤矿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的社会责任。他们每天面临瓦斯、煤尘、渗水、冒顶等灾害的威胁,开展任务重、责任大的执法工作,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人身意外伤害风险,属于高危特殊职业。国家煤矿安监局积极为一线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仅有利于保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激励执法人员恪尽职守、严格执法,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降低执法部门执法风险,避免因执法工作造成的意外死亡和伤残引发纠纷。

接下来,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向财政部申请资金支持,完善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制度。& gt& gt单击查看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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