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的概念是怎么来的?

中国的“海绵城市”是政府在2013年2月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的。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通过采取渗、滞、蓄、净化、利用、排水等措施,到2020年实现70%的降雨就地吸收和排放。

梳理和搜索公开报道可以看到,这两年行业在建设“海绵城市”方面创造了各种模式,但真正拥有专利技术的企业和个人“寥寥无几”。

扩展数据

2065438+2005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五点要求:

1,提出总体要求。通过海绵城市的建设,70%的降雨将被就地吸收利用。到2020年,2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8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达到目标要求。

2.加强规划引导。提出将雨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城市规划的刚性控制指标,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规划许可。

3.整体有序建设。明确了通过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要求全面推进城市新区建设,旧区要与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相结合,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

4.完善扶持政策。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央政府积极引导,地方政府也要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将纳入专项建设资金支持范围。支持企业发行债券用于海绵城市建设。

5.抓好组织实施。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职责。

中国新闻网-中国建设“海绵城市”的“专利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