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基本职责
根据专利申请的各个阶段,专利代理人的职责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专利代理人在为发明人申请专利提供代理服务之前,应当首先向发明人提供是否可以申请专利或者是否值得申请专利的建议。
(1)专利代理人首先应当判断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损害公众利益。另外,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你不能申请专利。专利代理人的任务是向发明人解释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对发明创造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的技术领域要慎重处理和判断。
(2)对于发明创造,是争取专利保护还是保守发明创造秘密,专利代理人应当根据技术、经济等客观情况权衡利弊,为发明人提供切实可行的选择。
(3)掌握专利的技术价值,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必要时应进行新颖性检索,以查明该新发明技术是否比现有技术水平更新,是否能够实施。否则,专利代理人必须考虑发明人的利益,建议其不要申请专利,以免浪费金钱和时间。
(4)充分重视发明创造的经济效益。如果一项发明具有专利性,但其应用范围非常狭窄,不可能大规模生产进入市场并取得商业成功,专利代理人应建议当事人放弃专利申请。因为申请专利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专利权人在获得几项专利进行专利申请时,必须获得最高的结果。
在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专利代理人除了向申请人、发明人和专利权人提供咨询服务外,还可以向其他可能涉及的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如异议者、专利诉讼人和许可贸易方。
需要注意的是,在咨询过程中,要防止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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