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1,工资薪金收入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收入。也就是说,个人所获得的收入,只要是与其职务、就业相关的,不论其所在单位的资金支出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都是工资薪金的征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运输、商业、餐饮、服务、修理等行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和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小时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版税收入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以图书、报纸形式发表其作品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可以在图书、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个人作品”包括本人作品和翻译作品。个人因其身后作品获得稿酬的,按照稿酬所载项目征税。
5.版税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著作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对作者公开拍卖(竞价)其本人文字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取得的收入,按特许权使用费征税。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指个人存款利息(2008年10月8日国家宣布利息税取消次日+65438)、贷款利息和购买各类债券利息。
股息又称红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公司章程定期从股份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股息又称公司(企业)股息,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待分配的利润,超过股息的利润。股份制企业应以股份形式向个人股东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并按派发的股份面值计税。
7.财产租赁收入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8.财产转让收入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将有价证券、股份、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等自有财产转让给他人或者单位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取得的所得。对个人炒股所得暂不征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境内公民的所得、居住在本国的个人和境外个人从本国取得的所得。
(2)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
1.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并有所得的人。
2.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境内公民、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3.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或者居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为非居民纳税人,其纳税义务有限,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扩展数据: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有全面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只就其来源于中国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和来自本国的海外个人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一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占财政收入比重很大,对经济影响很大。
参考资料:
个人所得税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