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专利?
1,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书写有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书写或者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虽然不强制委托专利代理人,但考虑到认真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性和审批程序的法律严谨性。
2.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3.申请费的支付方式
申请费和其他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局代办处缴纳,也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款,或者电子申请的注册用户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
4.缴纳申请费的时间
亲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和申请费缴纳通知书后缴纳申请费。
5.专利审批程序
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步审查、公布、实际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时不进行实质上的公布和审查,只有受理、初步审查和授权三个阶段。
根据专利法第26条的规定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为准;必要时应附附图。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
对于依赖遗传资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不能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说明理由。
扩展数据
根据专利法第27条的规定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表明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申请文件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在12个月内在外国第一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在6个月内在外国第一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又在中国就同一主题申请专利的,可以按照该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其在中国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就同一主题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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