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分案专利申请?
所谓分割专利申请,是指当申请人申请的专利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时,在原申请提出后,申请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将该专利申请分割为两项以上的专利申请。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2条:
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提出分案申请。分案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主动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修改意见。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可以在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