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的专有使用权是什么

专利权人的专有使用权如下:

1.用益物权是一种专有权。一旦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就不再受法律保护。

2.专有权是权利人对某项权利享有的独占权,可以禁止他人使用;

3.专有权是专利权的权利表现形式,但专有权并不局限于专利领域,在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中具有专有权的特征。

专利权人有什么权利?

1,专利实施权,专利法意义上的实施,对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五种行为;

2.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在专利法中称为“许可权”;

3.禁止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项权利体现了专利权的排他性,是专利权最重要的方面;

4、请求保护的权利,当专利权受到侵害时,专利权人有权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转让其专利的权利;

6.放弃其专利的权利;

7.在专利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专利权与自动获取的关系;

1.专利权不能自动获得。即使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也必须履行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程序,向国家专利局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经过法律审批程序,最终审查是否授予专利权。

综上所述,专有权是专利权的权利表现形式,但专有权并不局限于专利领域,在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中具有专有权的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该专利产品,不得使用专利方法和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