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专利申请的类型,如何判断专利的类型
根据成果的种类和具体情况,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为基础,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如果符合哪种类型的定义,可以考虑申请这种类型的专利。
申请后,专利号将反映该专利的类型。自2004年起,专利号基本格式为20021000001.1,2002年第一段为2002;第二段由第五位数字组成,表示申请类型;第三段由第六至第十二位数字组成,代表该类别当年的申请序号(数字的增加代表了近年来申请数量的增加,确实令人欣慰和鼓舞;另一方面也确实给知识产权局增加了工作量,延长了时间);第四段由最后一位数字或符号组成,是计算机自动生成并由计算机给出的校验位。已经被授权的专利的专利号,也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授权证书上的专利号,就是ZL前面的申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