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创造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职务发明的成立条件包括在本职工作中的发明、履行本职工作和职务任务中的发明等。员工完成职务发明,单位是专利权人,单位应当给予员工物质奖励。当然,与专利相关的人身权,比如署名权,还是属于员工自己的。

1.职务发明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在自己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执行本单位分配的工作以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休、调离原单位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1年内做出的与本人在原单位的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虽然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工作单位是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但是专利中具有个人属性的权利仍然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比如署名权。此外,为了激励发明人和设计人,我国专利法还赋予了发明人和设计人享有荣誉和精神奖励的权利以及获得物质奖励的权利,并相应规定了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在单位的义务。

除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与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被批准后,申请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二、单位对工作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1,专利申请权。

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相比,用人单位的权利体现在掌握员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即单位有权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如果单位申请并被批准,该单位就成为专利权人,可以获得行使专利权的完全权力;但如果单位放弃了申请专利的权利,那么该发明创造自然不能变成非职务发明创造,而应该作为社会公共财富为公众所用。即只要发明符合“职务”二字的基本条件,单位就成为权利人。无论是否行使专利申请权,原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不得对职务发明创造行使专利权。

2.奖励或回报发明人的义务

单位的这一义务与发明人获得奖励或报酬的权利内容基本一致。

综上,员工在工作中会利用单位条件做出一些发明创造,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认定职务发明。这些条件包括职工在单位内完成的、利用职务之便所作出的发明创造,或者利用单位物质条件或者执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完成后,该单位应当申报专利,成为专利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