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大知识产权法院在哪里?
新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昌化路18号。由4个审判法庭、技术侦查室和司法警察队、2个司法辅助机构和1综合行政机构组成。集中管辖原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设立知识产权法院。首先是推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二是需要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三是提高知识产权审批水平的需要。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审判级别与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相同。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主要审理各类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兼顾其他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与其他高等法院相比,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具有更大程度的独立性。它有专门的首席法官、司法会议和行政人员,通过独立于东京高等法院的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司法会议解决司法和行政问题。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是专门处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是根据法院组织法的具体规定设立的。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不同于其他高等法院,它处理所有知识产权案件,包括东京高等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以及因不公平竞争而侵犯版权或商业利益的案件。同时,知识产权高等法院被授予处理司法和行政事务的具体权力。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在司法管理方面受最高法院监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突出审判长和合议庭的主体地位,努力做到“让法官审判,由法官负责”。其中,审判长实行员额制。首批遴选法官22名,聘任院长4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法官遴选委员会组织的考核选拔,从北京市三级法院有经验的优秀知识产权法官中遴选出18名。平均年龄为40.2岁,其中965,438+0%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平均年限为65,438+08年。此外,知识产权法院还将设置15司法行政人员和51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辅助人员专门设置了法官助理和技术调查人员,负责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为法官判案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任院长是苏起,20年前中国第一个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首任院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五条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立、组织、职权和法官的任免由NPC常务委员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未能在此期限内提出申请,可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展出期满未提出申请的,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注册续期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核准后,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