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如何主动修改专利申请文件?有时间限制吗?

申请人主动修改专利申请文件是有期限的。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自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主动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修改意见。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可以在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修改意见。主动修改的要求: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所示的范围。主动修改的程序:除规定格式的补充文件外,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修改部分,除个别文字修改或者增删外,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或者照片被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替换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