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单位怎么填?
一项发明只有在发明人向政府主管部门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并经专利局按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获得专利。根据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发明人必须说明发明内容,并具体指出权利要求。必要时,应当附附图对发明进行说明。比如美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人必须向专利局提交:(1)说明书;(2)绘图;(3)宣誓或声明。最重要的是说明书。根据美国法律,申请人的说明书应当包括发明名称、发明描述、制造和使用发明的方式和方法的描述以及发明人认为实施自己的发明的最佳方式。对于上述情况,申请人必须如实披露,并且应当足以使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实施该发明。此外,申请人必须在说明书中清楚具体地提出他所请求的专利保护范围。由于申请的复杂性,如果不符合法律的要求,往往会被专利局驳回。因此,发明人一般会委托专利律师或专利代理人代为申请。(1)专利授予原则:根据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同一项发明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专利申请时,有两个原则:一个是发明优先原则,一个是申请优先原则。先发明原则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就同一项发明提出专利申请的,专利权应授予先作出发明的人,而不论其提出专利申请的时间。然而,在采用这一原则时,在确定谁是第一发明人时,往往会遇到许多实际困难。因此,目前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菲律宾等少数国家采用这一原则。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别就同一发明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发明的时间,而以其提出专利申请的时间为准,即专利权授予第一个申请人,这是我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做法。(2)专利审查程序:各国对专利申请的审查要求不同,基本实行两种不同的制度。有些国家实行形式审查制度,即只审查专利申请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审查发明是否符合新颖性等实质性条件。有些国家实行实质审查制度,即不仅审查申请的形式,还审查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条件。只有具备上述专利条件的发明才被授予专利权。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实质审查制度。专利审查涉及许多复杂的科学和技术问题。审查机构往往要查阅几十年来世界各地的专利档案,以确定一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从而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它的任务很重。一项发明从提出专利申请到被授予专利权,往往需要三到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许多国家实行了提前公示和延期审查制度。该制度是在一定时间后(一般为18个月,我国为18个月),专利机构会在官方专利公报上公布该申请;在公布后的一定期限内(一般为2至7年不等,我国为3年),申请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请求实质审查。申请人或者第三人请求实质审查的,应当缴纳规定的审查费,然后专利代理机构根据申请人或者第三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视为撤回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