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客体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准博士

同学,你在考试吗?你应该努力学习。。。

补充一下。

标准地图是对事实的描述,不管是谁画的都一样,所以北京的交通旅游地图肯定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除非是有创意的地图,比如手绘地图或者其他特殊的地图,对于地图上的标识,制图者有自己具体的选择,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评论文章没有争议,因为它不是一篇短新闻,而是一部作品。

审查决定是正式文件,不受一般著作权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