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后,中国专利可以恢复吗?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届满或者专利权因某种原因而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按规定缴纳年费;
(二)专利权人书面放弃专利权的;
(3)专利权期限届满时,专利权终止。
未缴纳年度专利费或者已足额缴纳年度专利费和滞纳金的,应当自年度专利费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发出专利终止通知,不得早于1个月,并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未获批准的,应当在终止通知发出后四个月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告上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文件被存储在无效文件数据库中。专利权的终止日期为前一年的截止日期。
专利权终止后恢复权利的申请:
一般来说,专利局发出终止通知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的期限(2个月)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的,专利权最终丧失;但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实施的除外。不可抗力不用多说,是因为专利权人用尽了一切可能的手段,仍然不能按期申请。本案中,乔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出申请,故其诉讼请求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