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固定资产?

1.什么是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包括:

(1)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自用、租赁或经营而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采购;

(二)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

2.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长期投资是指机构依法取得并持有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类股权和债权投资。

在建工程是指各类建筑物(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已发生必要费用但尚未竣工交付的设备安装工程。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量同类材料,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无形资产是指机构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是什么?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包括:

1.与该固定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请点击输入图片说明(最多1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