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抗议和上诉的区别
1.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向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上诉有两种用途:一是诉讼上诉,是指刑事、民事诉讼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上诉,请求再审、改判的行为。第二,非诉申诉是指公民对行政执法不公或偏差不满而向有关部门申诉,向领导机关申诉不能称为“申诉”。
2.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请求的诉讼活动。
3.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者复核决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