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专利转让
应该视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82号,2015)规定,自2015、10、1起,将全国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含,下同)非专有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纳入技术转让所得居民企业年技术转让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指技术包括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是指不单纯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因此,贵公司转让的专利技术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享受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