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线路有专利吗?

“好吃”在于开发新线路、新场景,符合市场求新的消费心理,容易制造“卖点”,吸引游客。“热手”是指一旦投入大量人力、智力、财力进行新线开发,如果不成功,就全军覆没;一旦成功,其他旅行社也会跟风克隆分享你的“劳动成果”。自己辛辛苦苦发展起来的路线,在收获之初就被别人“瓜分”了。谈起这些,很多旅行者都有“苦水”要倒。

旅游线(产品)开发能否像其他企业一样,在产品研发上享受“专利”、“商标”等法律保护?相关人士指出,是否属于“专利”有严格的定义。可申请专利的产品必须是与专业技术和自然科学相关的研发成果。旅行社对某条旅游线路的策划、设计、包装和宣传,属于一种智力活动。“创意”设计,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属于专利或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既然“专利”和“商标”都保护不了旅行社的线路发展,那有什么办法能让这些种树的“前辈”找回一些“心理平衡”呢?目前还没有定论。但可以做一些“尝试”:法律界人士建议,既然服务品牌可以申请商标保护,那么旅行社可以通过培育自己的服务品牌来提高自己对服务品牌的社会认知度,同时将新开发的线路与服务品牌“绑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保护”效果。北京“胡同游”的官司就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