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实质审查
法律主观性:
专利的实质审查主要是审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人应当自提出申请之日起三年内,依法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实质审查。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六条
请求实质审查时,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日以前提交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在外国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时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该申请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