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审查,专利实质审查制度有哪些类型?

专利审查制度是指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在受理专利申请后,依照国家专利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的制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授予专利权。常见的专利审查制度有三种类型:形式审查制度、实质审查制度和延期审查制度。第一,形式审查制也叫“注册制”。主要审查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及相关程序、文件格式、申请费缴纳等形式条件。审查合格后,予以注册并授予专利权。形式审查制度不审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性条件。形式审查制度的优点是专利申请审批速度快,成本低,不需要设立庞大的审查机构和大量的文件;缺陷是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价值不明确,批准的专利质量无法保证,授予的专利权不可靠,容易产生纠纷。二、实质审查制又称“完全审查制”。在对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时,还应当对发明创造进行新颖性检索,并形成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制度优于登记制度的地方在于,它能使专利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清楚地了解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但它不能有效地防止缺乏创造性的发明被授予专利权。三、延期审查制度又称“提前公开请求审查制度”。即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后并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先将申请公开,申请人可以在自申请日起的法定期限内随时请求实质审查。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后,专利局只有在该请求被公开后才会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视为自动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