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知识产权公约是什么?

最早的知识产权公约是巴黎公约。

巴黎公约是世界上最早的保护商标、专利等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于1883年3月24日在法国巴黎签署。《巴黎公约》是保护工业产权最重要的国际公约。

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之前,就有一些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国际公约,知识产权国际协调制度兴起于19的80年代。1883年关于家具制造的《保护工业产权马里公约》(俗称巴黎公约)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开端。

此后,国际社会于1886年缔结了《伯尔尼保护文字艺术公约》(俗称《伯尔尼公约》)。

1967《建立世界知识产权下放组织公约》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签署。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立于1970年4月,1974年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负责工业产权、版权和商标注册的国际合作。该组织是目前唯一一个仅以知识产权保护为目标的全球性国际组织,它的成立标志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从最初的分散状态走向统一。目前,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国际条约有20多项。除了有65,438+000多年历史的《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之外,没有新缔结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公约》(65,438+0996)。其他重要的书是关于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议。(俗称马德里协定)、专利合作条约、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条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和广播组织公约(俗称罗马公约)、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