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中药品的专利保护范围有哪些?

专利法中药品专利的保护范围如下:

发明专利包括新药专利、新制备方法专利和新应用专利。新药,包括具有医疗用途的新化合物、已知化合物和药物组合物;新型微生物和基因工程产品(生物制品);制药领域涉及新原料、新辅料、中间体、代谢物、药物前体和药物新制剂;新的异构体;新的有效晶型;新的或提取的天然物质等。新制剂方法,包括新技术、新配方、新加工方法、新动物、新矿物质、新微生物生产方法、中药提取纯化新方法、新加工方法等。药物的新用途,包括首次发现其医疗价值,或第二次发现其医疗用途、新的给药方式等。,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比如与功能相关的某些药物的剂型、形状、结构的改变;一种新型缓释制剂;制剂生产专用设备;与功能相关的诊断试剂盒的形状和结构;的形状、结构、开合技巧等。单剂量分配器和药物包装容器。外观设计,是指在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颜色、形状和图案的组合上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主要与药品和包装容器的外观有关,如药品的新形状或其与图案、颜色的组合;新容器如药瓶、药袋、瓶盖等。;说明书、容器、包装盒等。有美感和特色。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可以用说明书和附图说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以图片或者照片所示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基础,图片或者照片所示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通过简要说明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