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需要独立专利合同。

问:您好,A公司想使用我朋友公司的一项专利,与我朋友公司签订了专利许可合同,并办理了备案手续。我朋友的公司提交的专利授权合同中是否应该包含每个专利的名称?

答:童军法律在线咨询将回答你的问题。

专利许可合同主要有五种类型:

(1)通用实施许可证

一般许可是许可方(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技术多次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一种许可贸易方式。按照这种许可方式,专利权人不仅可以允许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还可以允许第三人使用其专利,专利权人本人仍然保留其专利的使用权。这种许可方式的好处是有利于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但是,如果专利权人考虑不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理不善,无限制地签订这种许可合同,就会导致专利产品的生产过剩,影响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的利益。

(2)独家许可

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限制内享有独占使用许可方专利技术的权利,被许可方是该专利技术的唯一使用者,许可方(专利权人)和任何第三方都不能在相同的时间和地域限制内实施该专利。按照这种许可方式,专利权人虽然可以获得较高的专利技术使用费,但也束缚了专利权人自己的手脚,因此这种许可方式在实践中很少使用。

(3)非排他性许可

根据这种非排他性许可方式,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共享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许可方不得允许第三方实施其专利。许可方和被许可方* * *通过实施专利技术分享市场,获得经济利益。

(4)分许可

这种许可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使用其专利,根据合同,被许可方也可以将专利许可给第三方。与原许可合同相比,这是一个分许可合同。在这种许可模式下,专利权人可以从分许可合同中收取部分佣金。

(5)交叉许可

交叉许可是指当两项专利同时存在时,专利权人相互许可利用自己的专利。具体收益如何分享,由双方以合同形式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