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专利权的终止日期?

未缴纳年度专利费或者已足额缴纳年度专利费和滞纳金的,应当自年度专利费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发出专利终止通知,不得早于1个月,并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未获批准的,应当在终止通知发出后四个月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告上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文件被存储在无效文件数据库中。专利权的终止日期为前一年的截止日期。在现实中,如果出现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情况,无疑会对专利权人造成很大的影响。意味着不能再享受专利相关的权利。当然,如果对专利权的终止不服,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