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房地产要交印花税吗?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让凭证的征税范围为:经有关部门行政机关登记的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让凭证,企业股权转让凭证。”房地产投资份额虽由房地产权利人变更,但不属于产权转让凭证的征税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账簿印花税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文件规定,“按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已申请的,申请资本补助追加部分)两个总额申请盖章。”
印花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凭证征收,未列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
税目税率表中列有10类合同。它们是:
(1)购销合同。
(2)加工合同。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六)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2.产权转让文件
产权转移是产权关系的变化,表现为产权主体的变化。产权转让文书是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主体变动过程中,如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过程中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中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让凭证包括产权所有权、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五种转让凭证。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文件是指经有关部门行政机关登记的不动产和动产所有权转移文件,包括股份制企业因购买、继承、赠与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而作出的财产所有权转移文件。其他四项属于无形资产产权转让。
此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按产权转移征收印花税。
3.商业书籍
根据业务账册反映的内容不同,将税目分为记录资金的账册(简称资金账册)和其他业务账册两大类,以方便采取按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式。
(1)资金账簿。
(2)其他业务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