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附属证书取得的收入如何纳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个人所得的范围: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商标、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其他特许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因此,根据特许权使用费的征收范围,个人所得税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项目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