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条件
根据《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市工程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年度申报指南;
2.在无锡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3.依托单位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规范填报财务状况表、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4.依托单位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成果转化背景或经验;
5.拥有相对独立集中的研发场地,拥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技术领域研发设备,新增研发投入持续稳定;
6.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组织机构明确、结构合理的技术和管理队伍;
7.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不低于300万元;
8.创新活动活跃,应自主开展研发活动,有明确的研发方向、研发内容。上年度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数达到1项以上;
9.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市工程中心。新建项目名称为“无锡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XX为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