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初步审查是违法的。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初步审查中发现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将给予申请人补正的机会。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驳回。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在发明专利的初步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应当遵循以下审查原则:1、保密原则,对未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和其他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内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负责保密;2.笔试的原则;3.听证原则;4、程序保存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天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在先取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申请人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第一个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