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教育公平?
第一,加大教育投入。
教育投资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前提,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没有大的教育投入,教育改革和发展就难以进行,教育公平就无法实现。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教育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教育投入要实现“三个增长”,即各级政府财政性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第二,建立和完善弱势群体资助体系。
政府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弱势群体特别是城乡贫困家庭儿童和残疾儿童的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在投入取向上,教育资源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要向弱势地区和弱势人群倾斜,特别是向贫困农村和西部地区倾斜,向贫困家庭子女倾斜,向残疾儿童倾斜,保障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
第三,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合理配置有限的教育资源是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教育部门应该改变以前教育资源过于集中在少数重点中小学和大学的做法。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间,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之间,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之间,基础教育中的小学、初中、高中之间,高等教育中的专科、本科、研究生之间,都要有合理的比例。,而且不能太轻也不能太重。
第四,建立相对公平的招生就业机制。
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现有招生政策,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公开高校招生名额分配的原则和方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自主招生的方式、程序和结果。
五、加强考试招生法规建设,规范学校招生程序。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改革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就业制度,建立相对公平的毕业生就业机制,打破地域和身份限制,营造公平的用人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