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的代理流程

法律分析:1。接待和咨询

1.改革工作专班办公室副组长向项目单位介绍投资建设项目副组长的相关政策和服务;项目单位介绍项目基本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2.对于新落户的项目,根据需要组织联席会议。

3.除了副职的前台窗口,还可以通过热线、网络等渠道实时接受项目单位的咨询。

第二,接受委托

1.专班办副组与项目单位签订副代理意向书,确定副代理及项目单位联系人,副代理及时介入,掌握项目当前进展情况。

3.委托代理人将投资建设项目信息和项目单位信息录入委托代理人在线服务平台,建立委托代理人档案。

三、方案制定

1.根据项目年度的类别(政府投资、行业社会投资、一般社会投资、社会投资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

2.根据“三张清单”,梳理项目涉及的事项,明确每件事项的责任单位、申请材料和承诺时限。

3.必要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讨论解决项目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和重点。

第四,分类推送

改革办副组长负责受理项目单位办理的项目。按照“三张清单”进行整理归类后,将副职办理的具体事项推送给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副职代理机构,将厅外4项事项推送给市直单位的副职代理处室,将厅内69项事项推送给分管副职代理工作的负责人(包括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直单位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部门)。由他在投资建设项目“全流程代理”的“接收材料”上签字,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将审核意见书面反馈给专班办公室副组长(滨州协同办公系统-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代理中心)。材料审核通过后,在“推式受理单”上签字“受理”,并在承诺时限内完成结算。成型的许可证、纸质批文等。由代理人取回。

逾期未反馈审核意见或超过承诺时限,进入督办程序,发送督办单,督办后仍无结果的,由专班办督办科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动词 (verb的缩写)后续处理

1.委托代理人应根据进度对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事项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根据需要及时通知项目单位补充完善相关材料。标注办理进度状态,通过副职线下和线上平台全程记录。

2 .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首先由副代理人协调解决;副职解决不了的,由专班办公室(含相关部门的副职机构)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代表改革工作专班反馈。

3 .根据需要组织联席会议。

4.超过承诺时限的事项,提交给督导组。

不及物动词分配结果

1.办理过程中各阶段的证照、纸质批文等审批结果由项目单位收集或由代理人取回。

七。服务评估

1.服务结束后,项目单位将对副代办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专班办。

2.副职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流程材料、审批结果等进行整理,形成纸质档案,归档于副职代理人网上服务平台,形成一套完整的办理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