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没有专利怎么能让别人的专利无效呢?

专利权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布该公告的专利无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的书面申请,并附送有关证据一式两份。申请应当写明无效宣告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形之一:(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其外观设计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在中国公开使用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与他人先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二)未按照规定充分披露技术方案或者撰写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的;(三)修改超出原申请文件的范围;(四)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定义;(五)违反国家法律、公共利益或者损害社会公德,或者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6)在重复授权的情况下。申请人提出的专利权无效宣告申请被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受理后,申请人可以在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修改或者增加证据,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限以外提供新证据或者修改、补充原证据的,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