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专利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原告仅起诉生产厂家的,侵权产品的生产地与销售地不同的,由生产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同时起诉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制造地和销售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原告选择其中一方起诉;如果销售者是生产厂家的分支机构,原告对生产厂家的制造销售行为向销售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