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简述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作品的出版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生前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后第50年的65438+2月31;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时间为最后一个死亡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
3.电影作品、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除署名权)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但是,如果作品在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著作权法将不再保护。
4.对于作者不明的作品,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作者生前未明确表示不发表未发表作品的,其发表权可以在其死后50年内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由原作品所有权人行使。
邻接权
1.表演者身份识别权和保护其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保护期是无限的;其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演出结束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
2.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为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截至该产品首次生产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
3.广播电台、电视台拥有首播后50年的播放权、录制权/复制权。结束于广播电视首播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
出版者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已经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65438+2月31日。
专利的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商标权
在有效期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不再续展的,不再受法律保护。各国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期限较长,有的国家规定的期限较短,从二十年到七年不等,大部分是十年。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未能在此期限内提出申请,可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展出期满未提出申请的,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注册续期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核准后,将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