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如何实现对公民权益的保护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民法通则》为基础,由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担保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单行民事法律组成的民事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民事权利体系由人格权、身份权、继承权、财产权、债权和知识产权构成。人格权是自然人基于人格尊严,为其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身利益而享有的民事权利。民法通则对此有集中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单行法也有相关规定。身份权是基于婚姻家庭关系的民事权利,主要规定在婚姻法和收养法中。继承权是继承法规定的取得遗产的权利。物权是直接支配有形财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和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权。目前,我国民法关于物权的规定散见于《民法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中。债权主要是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权利和违约责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分别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具体规定。这些公民权利将宪法关于保护公民人格尊严和合法财产权的规定转化为对平等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

就人身权的保护而言,以人格权为例,规定了一般人格权和特定人格权,即自然人支配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的一般人格利益,并列持有他人的权利。具体人格权主要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隐私权为例,法律把隐私权上升为一项权利,这是11种进步,规定精神损害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就产权而言,以产权为例。包括所有权、用益权和担保权。物权保护的六种方式:确权;归还原件;恢复原状;排除梗阻;消除危险;损害赔偿。这六种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侵权情况合并适用。保护财产权的方式可以分为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所谓公力救济”是指私权受到侵害的人。我国《物权法》规定,财产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私力救济,也称自保权和自我救济,是保护民事权利的基本方式,即权利人运用自己的力量保护权利,对财产权的保护也是如此。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