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周期是几年?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周期一般为3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动态管理和调整。

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第九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必要时,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批准,可适时组织调整。调整的品种和数量应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的变化;

(2)中国疾病谱的变化;

(3)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评价;

(4)监测和评估国家基本药物的应用;

(5)循证医学与上市药物的药物经济学评价;

(六)国家基本药物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数据: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中成药,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记载的品种,其药品标准由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原卫生部公布。除急救、抢救药品外,将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进行独立论证。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和英文国际通用药品名称表示的化学成分,剂型单独列出;中成药采用药品通用名。

中国人大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