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和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技术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直接负责工程技术,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协助其完成工作。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各种方案,进行施工技术交底,负责图纸会审,变更设计方案,绘制竣工图。企业技术负责人对企业的技术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因技术原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工程技术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三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所订立的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百四十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和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名称、标的物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利益分配方式、验收标准和方法、条款和条件的解释。

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研究和技术评估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文件,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的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

第八百四十六条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是一次付清或者一次付清,也可以是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加预付使用费。

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可以按照专利实施和使用技术秘密后的产品价格、新增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或者以其他约定的方式计算使用费。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是固定的,逐年递增,也可以逐年递减。

约定使用费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