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与国力融合的两个里程碑是什么?

你是问中国知识产权与国际接轨的两个里程碑是什么?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开始到初期,由于中国的历史文化背景、经济状况和国际关系,具有中国特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也越来越接近国际标准。在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同时,要与国际接轨,使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更加国际化。

。(1)修改原则,与世界接轨。首先,坚持知识产权保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宗旨;其次,通过修订知识产权法,可以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下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需要;最后,坚持与国际惯例或国际发展趋势相协调。这三个原则不容忽视。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与国际标准没有根本冲突,总体上适应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需要。(二)尽快制定和实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法和商业秘密保护法。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国际趋势。随着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和对外科技交流的扩大,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立法已成为客观要求。由于集成电路具有作品和工具的特征,我国不能简单地用著作权法或专利法进行保护,而应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实行专门立法。我国目前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合同法》中,但这两部法律都存在保护力度不够、保护范围不明确的缺陷。还有必要就商业秘密进行专门立法。(3)专利法的进一步修订已达到国际标准化。我国知识产权法在1984、1992和2000年进行了两次修改。我国专利法在修改中不断完善,吸收了TRIPS的有益经验,在保护水平上基本达到了TRIPS的规定,大大缩小了与国际保护标准的差距。入世后,国务院明确要求各地按照法律统一、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原则进行清理,及时废止不合法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