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类B and B管理”是一场准备之战,不是被动放行。

今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对新冠肺炎感染实施“B and B类管理”措施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斌表示,鉴于传染病的特点、健康影响、疫情形势和防控需求,将甲类传染病调整为乙类传染病需要具备相关条件..这是《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要求的,是依法防控的明确体现。

三年来,通过对新冠肺炎“乙A类”的严格管理,我们经受住了五次全球性疫情浪潮的冲击,成功避免了致病性相对较强的原毒株和δ变异毒株的大范围传播,大幅减少了重疾和死亡,为疫苗和药物的研发以及医疗资源的准备赢得了宝贵时间,有效保障了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在整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重大积极成果。

当前,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防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密切跟踪病毒特征,研判疫情变化,加快疫苗接种和药品供应,加强医疗救治和防控体系建设,增强应急能力,为我们调整新冠肺炎感染法定分类创造了条件。所以,调整到“B类管理”是一场准备之战,绝不是被动释放。

根据疫情和病毒变异情况,奥米克隆突变株已成为世界上的优势毒株。虽然感染者多,但重症率和死亡率低。国际和国内监测数据表明,Omicron突变株的致病性弱于原始菌株和其他受关注的突变株,主要症状为发热和上呼吸道症状。

从人口的免疫水平来看,新冠肺炎的疫苗接种已经普及。目前,新冠肺炎疫苗在全国累计接种超过34亿次,接种人数和全程接种人数分别占全国总人口的92%和90%以上。人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个人防护能力逐步提高。

从防控工作基础上,通过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增设发热门诊、增加定点医院危重床位和ICU以及相关救治设备和物资储备等措施,提高了医疗救治能力,整体上逐步实现了新冠肺炎感染者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国内外特异性抗病毒药物研发取得进展,国内已筛选出“三药三方”等临床有效方剂。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积累了丰富的疫情预防、控制和处置经验,防控能力明显提高。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是保护健康,预防重大疾病。依法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甲管乙”调整为“乙管乙”,是疫情防控策略的重大调整,体现了实事求是、主动作为,根据时间和形势优化完善防控政策,有利于更好地适应病毒变异和疫情变化,有利于将防控资源集中用于保护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基础疾病重点人群,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正常生产生活和医疗卫生需求。

李斌还提到,当前全球疫情尚未结束,疫情的趋势仍不确定。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措施仍高于普通传染病。新冠肺炎的感染调整为“B and B级管理”后,绝不是放任自流,更不意味着所有防控措施的撤销。而是要加强服务和保障。下一步,我们将抓紧做好医疗救治资源准备,着力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全力做好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保障和救治工作,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努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延伸阅读

“类B and B管”是否意味着回到疫情前的状态?梁万年详细解释道。

新华社记者陈芳、董瑞丰

随着奥米克隆病毒致病性的减弱、疫苗接种的普及和防控经验的积累,我国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和新任务。

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宣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将于2023年6月8日由“B类A管”调整为“B类管”。这是我国自2020年6月20日开始实施严格的传染病防控措施以来,疫情防控政策的又一次重大调整。

“乙A级管理”的调控政策实施至今已近三年。为什么这次调整为“B类管理”?政策调整的主要依据是什么?调整是否意味着防控力度降低?调整后会带来哪些变化?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邀请的权威专家、国家卫计委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工作专家组组长梁万年立即回应了公众关切。

问:将新冠肺炎感染从“甲类管”调整为“乙类管”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分类管理一直是我国传染病防控的策略。依法实施动态调整和科学管理,一直是我国应对传染病的一项基本原则。

目前我国法定传染病有40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甲类传染病有鼠疫、霍乱等。乙类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SARS和艾滋病。其中,炭疽中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肺炭疽,应当采取措施防控甲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是监测和管理的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

传染病由“甲类管”调整为“乙类管”需要具备相关条件。在法律的前提下,根据对病原体和疾病的性质和危害性的认识,根据人群的免疫力和卫生系统的抵抗力,根据疫情的现状和未来趋势,集合专家的智慧,借鉴国内外的经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决策。

从法律依据来看,当一种传染病可能对公民的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并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时,国家可以对公民和社会采取高强度的干预措施。但当传染病对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减弱,对经济社会的影响降低时,国家应动态调整干预措施的力度,确保传染病防控措施根据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当新发传染病出现时,由于对其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特征缺乏了解,其传染性、致病性和病原体变异特征尚不明确。为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自2003年应对非典、2005年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2009年应对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传染病以来,有效的经验是第一时间将其纳入乙类传染病。但随着对疾病和病原体流行规律的研究和认识的深入,临床治疗手段、疫苗和药物的研发,以及有效防控措施的积累,曾是“甲类管”的SARS、禽流感回归为乙类传染病,而甲型流感(H1N1)已纳入流感,按丙类传染病进行监测和管理。

问:有网友认为,这一调整意味着防控力度将会降低,会使疫情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会出现这种情况吗?疫情防控未来的重点是什么?

答:调整后,将在隔离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封锁疫区、交通卫生检疫等防控措施上做出相应调整。对于乙类传染病,一般不严格隔离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因此,在防控措施调整的初始阶段,新冠肺炎的感染病例可能会有所增加,从而可能导致药品供应不足和公众恐慌。因此,我们积极准备应对这些风险的计划,以确保调整的平稳过渡。

目前,我们需要将工作重点从预防和控制感染转移到医疗救治上来。我们工作的目标是保护健康,预防重特大疾病,确保防控措施调整平稳有序。特别要注意老年人、基础疾病患者等重症和高危人群的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和及时治疗,最大限度减少重疾和死亡。

为有效防范风险,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疫苗接种,尤其是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二是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三是通过在线健康咨询、合理用药科普等方式,鼓励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优先居家隔离治疗。四是完善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机制,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基层诊疗能力建设,统筹新冠肺炎感染者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尽可能不影响正常医疗服务。第五,做好风险沟通,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倡导。对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家庭合理用药、垃圾处理等提出了建议。,帮助公众了解如何用药、何时就医、去哪里就医等具体问题,以促进公众理性,以平常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第六,关心和爱护医务人员和维持社会经济日常运转的人员,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第七,加强对病毒变异、疾病严重程度和医疗资源使用的监控,尽量避免挤兑医疗资源。

问:目前,关于病毒变异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政策调整后,是否意味着中国已经完全恢复到疫情前的状态?

答:从“B类A管”调整为“B类管”是基于奥米克隆变异体传播力和致病性的特点、感染导致的重症和死亡、国际疫情的变化。为更好地适应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和新冠肺炎变异的新特点,高效利用防控资源,更好地协调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保障生产生活正常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继续在全球蔓延。国内疫情总体处于快速上升阶段。由于人口流动性、人口密度、免疫水平的差异,各地的疫情高峰时间会有所不同,未来各地都会面临疫情的压力。一方面是政府部门,医疗保健系统等。将继续按照法律规定和职责做好预防、控制和治疗工作,千方百计减少重特大疾病,减少患病和死亡,维护人民健康;另一方面,特别需要公众做好个人防护,继续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减少流动性和聚集性,减少短期疫情高峰对医疗资源带来的冲击。

问:为什么说我们具备了调整到“B型B管”的基本条件?

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甲类管”调整为“乙类管”,是集合专家智慧、借鉴国内外经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的决定。应该说,当前,人们对新冠肺炎和疾病的认识进一步加深,疾病的危害性在下降,有效疫苗和药物的供给,应急能力的提高,都为这次调整创造了条件。三年来的抗疫工作也为调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新冠肺炎奥米克隆突变株的致病性明显减弱。国际和国内监测数据证实,奥米克隆突变株的致病性和毒力较原始菌株和其他相关突变株明显减弱。

第二,疫苗接种在新冠肺炎已经普及。截至目前,中国已报告超过34亿剂新冠肺炎疫苗,覆盖总人口的92%以上和总人口的90%。

三是医疗救治能力得到提升。通过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增加发热门诊,增加定点医院危重床位和ICU及相关治疗设备和物资,整体实现新冠肺炎感染者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

第四,中国有能力生产和供应抗新冠肺炎药物,包括中药和西药。

五是人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新冠肺炎感染者家庭治疗指南》的发布和家庭治疗常用药物的普及,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可以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在家中进行监测和治疗。

政策调整后,要克服麻痹思想,尤其要注意病毒变异的监测和医疗资源的利用,做好保障健康、减少重症、减少死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