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护士考试政策能否以考前就业为主?考试具体是什么时候?
根据我在网上的查询: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部分职业资格实行“先工作、后审核”阶段性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教师资格实行“先上岗,后考证”的阶段性措施。高校毕业生只要在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方面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和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就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
不仅是教师资格,护士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资格、专利代理人资格等5项准入职业资格实行“先上岗、后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只要符合这五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都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取得职业资格。
通知中提到,先上岗后考证的人员,在取得职业资格前从事辅助性工作:
1.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不得独立承担某门课程的教学任务或者幼儿园的带班任务;
2.尚未取得护士资格的护理、助产专科学校毕业生,应当先上岗,先从事内科护士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3.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兽医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得独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和开具兽药处方。
当然,就业后的研究是有时间限制的。比如事业单位与这些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必须约定1年的试用期。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