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品牌保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在工商局注册,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自然人,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和转让,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 .个体工商户可以以申请人的名义或者以许可注册的负责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以负责人名义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2.个人合伙可以以申请人的名义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以全体合伙人名义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a)该合伙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三)合伙协议。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承包方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一)签字人的身份证;
(2)合同。4.依法被授权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自然人,可以以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核发的注册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注册文件。5.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以其营业执照或者有关注册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6.对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七、申请转让商标,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