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业部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信息管理规定
1.在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过程中,为执行石油合同所获得的一切数据、记录、凭证和其他原始资料,均属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2.外国承包者在合同区取得的岩心、岩样、油样等样品,所有权属于中方。
3.在石油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终止后(包括承包商权利和义务转让后),除本规定第二条第四款和第五款另有规定外,外国承包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指的资料和样品;未经中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捐赠、交换、出售或出版。第二条数据的管理和使用
1.外国合同者在实施石油作业过程中,应负责在中国妥善保管本规定第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指的资料和样品,及时提供给中方使用,并分期向中方移交。
二、外国合同者可以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使用、复制本规定第一条第一款所指的资料和使用本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所指的样品,并有义务及时向中方提交研究、解释、分析和试验结果。外国承包商不得将上述材料和样品用于与执行石油合同无关的目的。
三、凡有必要运输第一条第一款所指的原始资料(如原始磁带、原始记录等。)和第一条第二款所指的样品在国外使用,必须经中方书面批准。除中方另有约定外,运出国的岩心、岩样数量或体积不得超过样品的一半;运往国外的原始资料,复制或使用后应及时运回国内保存。
4.外国合同者需要向银行等信贷机构、承包商、咨询公司、合同权益潜在受让方等第三方提供信息时,必须征得中方同意,同时外国合同者应取得上述第三方对所提供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的书面保证。
五、外国合同者可以向其上级公司和关联公司、证券交易机构及其本国政府提供所需信息,但应事先向中方报告。外国承包商应通知上述接受信息的上级公司和关联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根据国际惯例,通知证券交易机构和承包商所在国政府对所提供的信息保密。
六、向新闻界发表和提供信息,必须经石油合同双方同意。第3条非合同区数据的交换和提供
1.在同一个海上盆地作业的外国承包商,经中方书面同意,可以交换有关该盆地的信息。交换的信息仍受本规定第1条第3款的约束。
2.外国合同者为执行合同,需要从中国其他海上盆地或沿海陆地取得有关资料、样品和中方所有的其他材料时,可向中方提出申请,中方将视情况免费或有偿提供。外国承包商获得的此类信息也适用本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4条向中方提供的信息
外国承包商在进行石油作业时,必须向中方提供以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各种总体计划和单项作业计划、设计资料和文件:
1.合同区总体和分阶段勘探规划;
2.年度勘探建设计划;
3 .油(气)田早期开发方案、总体开发方案和开发调整方案;
4.年度和单项物探施工设计;
5.钻井和探井的单井作业设计;
6 .油(气)田(井)生产和试生产计划;
7.项目的内容和总进度计划;
8.项目的基本设计(如导管架、甲板、油、气和水处理设备、装配、管道、装运等。);
9.项目年度和月度进度实施计划;
10.项目采购计划和进度;
11.项目的调试及调试进度。
二、关于施工各种作业的资料和文件:
1.地球物理勘探作业日报(周报)、月报和年报;
2.钻井和试油的日报、月报和年报;
3 .油(气)田(井)试生产和投产的日、月、年报;
4.项目建设月报和年报;
5.其他运营报告;
6.各种石油作业的操作规程和非专利技术手册。
三。各种石油作业的原始数据:
1.地球物理勘探作业的原始磁带、原始记录、数据、地震剖面、图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2.地球化学勘查作业的原始记录、数据、图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3.钻井、泥浆、测井、固井、完井、试油和修井的原始记录、数据、图件、样品及其他相关资料;
4.油(气)田(井)试采、生产、注入、增产措施的原始记录、数据、图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5.原油和天然气计量的原始记录、数据和自动记录卡;
6.原油、天然气运输、储存、销售的原始数据和记录卡;
7.各种样品(包括岩心、岩屑、海底土、油、气、水、泥浆和其他样品)及其分析和测试结果;
8.油层物性数据;
9.海况、水文和气象数据。
四、项目的基本信息:
1.工程项目设计计算和详细设计图纸的说明;
2.设计、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规范、安全规范、环境保护规范和操作规程;
3.单项工程施工记录和设计施工变更单;
4竣工图、竣工手册和工程质量验收的原始记录或报告。
五、石油运行报告、各类专项研究和综合研究报告的最终成果:
1.物探、化探、钻探等作业的定位成果报告;
2 .地球物理勘探和地球化学勘探数据处理及解释成果报告;
3.海底工程地质调查成果报告;
4.钻井地质总结报告;
5.油测试总结报告;
6 .油(气)储层物性研究及模拟分析报告;
7 .构造钻探成果、油(气)储量计算和油(气)田地质、开发、工程和经济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
8.油(气)田勘探开发过程中的各种专题和综合研究报告;
9.海洋工程设计相关试验和研究报告。
六、经济和计划信息:
1.油(气)田开发基本方案总预算及其计算依据;
2.油(气)田的油气产量、产值和生产能力;
3 .油(气)田的地球物理勘探、钻井工作量、费用预算、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能耗指标;
4 .油(气)田产品的销售、分销和运输;
5.项目投资和财务费用的编制依据;
6.石油合同会计程序规定的其他财务信息。